第二套房界定标准--中金在线--专题
第二套房认定 以家庭为单位
央行明确第二套房认定细则:以家庭为单位

   中国人民银行刚刚发布了《关于加强商业性房地产信贷管理的补充通知》,对于普遍关注的第二套房究竟是按照家庭还是个人为单位认定的问题,明确了以家庭为单位。

   此前的9月27日,央行和银监会联合发布了《关于加强商业性房地产信贷管理的通知》, [详细]

央行银监会:二套房贷政策以户为单位执行
   通知强调,应以借款人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为单位认定房贷次数;已利用银行贷款购买首套自住房的家庭,如借款人家庭人均住房面积低于当地 平均水平,再次向商业银行申请住房贷款的,可比照首套自住房贷款政策执行,但借款人须提供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依据房屋登记信息系统出具的家庭住房总面积查 询结果。其余已利用银行贷款购买住房的家庭,再次向商业银行申请贷款时,均应按第二套房贷政策执行。 [详细]

"第二套房贷"以家庭为单位 银行表示已办房贷没变
   央行表示,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加强商业性房地产信贷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依据国家住房消费政策和相关规定,现就执行《通知》第三部分"严格住房消费贷款管理"中的有关问题做三方面的补充。首先,以借款人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为单位认定房贷次数 [详细]

二套房认定以家庭为单位 包括配偶未成年子女
   9月27日发布的《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加强商业性房地产信贷管理的通知》中规定,对购买首套自住房且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下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20%;对购买首套自住房且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对已 [详细]
第二套房明确按家庭认定  
  首套房面积依统计数据为准

  两部门昨日公布《关于加强商业性房地产信贷管理的补充通知》。通知指出,如果已在银行贷款购买了首套住房,但是人均住房面积低于当地平均水平,再次向银行申请住房贷款时,可按照首套自住房贷款政策执行。
  
   不过,“这类借款人应当提供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出具的家庭住房总面积查询结果”,并还清前期贷款。“当地人均住房平均水平”,“要以统计部门公布上年度数据为准”。
 
   根据通知,“其他情况均按第二套房贷执行”。
   通知还要求“已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的家庭,再次向商业银行申请住房贷款的,也将按第二套房规定执行[全文]

各地情况
招行率先停办第二套房定息房贷
   招行重庆分行人士昨日透露,暂停向第二套房屋发放定息房贷。市内其余银行也可能逐渐停办这一业务。
   所谓定息房贷,就是固定利率房贷。市民按揭购房时与银行签一份利率协议,在双方约定期限内利率不变。
   据招行重庆分行人士称,按揭购买第二套房者,不能办理定息房贷,只能办理普通房贷。据称此举是为了响应央行房贷新政 [详细]

恒生银行:认定第二套房 将倾向以“户”为单位

   恒生银行(中国)有限公司高层人士近日表示,对于房产按揭服务将综合房产的状况、客户还贷能力等因素,采取"审慎"的态度提供房产按揭服务。倾向以"户"为单位,作为第二套房的认定标准。
   这位人士进一步表示,今后,恒生将支持政府对房产的 [详细]

北京招行待央行加息 暂停第二套房固定利率贷款

   业内人士分析认为,招行叫停相关业务或许有两方面原因:一是市场普遍预期央行短期内将再次加息,在这种情况下,银行希望干脆等利率政策明确后,制定一个短期内不用调整的利率水平;二是在监管层严格控制新[详细]

深发展:"二套房"以户为单位 以子女名义购房也算

   对于父母购房尚未还清,其子女再贷款购房的情况,深发展表示,将根据子女的还款能力决定是否算“二套房”。“如果子女成年,并已经工作有还款能力,而且父母的贷款也无需其负担,那么我们不会[详细]

浦发光大二套房贷标准按人认定 深发展按户认定
   浦发北京分行房贷部刘迪介绍,根据总行传达的指示,该行将以个人为单位认定第二套房,即夫妻双方中有一方已购置房产,另一方再次购房仍视作第一套;此外,之前已申请公积金贷款或已结清贷款的房产,均不作为第二套房的认定参考项。光大的认定标准与浦发一致。[详细]
寒风刮向房地产 二套房认定画句号  
   一份来自央行和银监会就“房贷新政”的补充解释,为持续数月的二套房屋认定标准之争画上了句号,有了这份通知,商业银行在认定第二套住房的过程中将有章可循。房地产专家认为,两部委现在出台文件,其意义不仅在于补充“房贷新政”,背后可能反映出监管当局对于房贷风险的重新认识。

   早在2003年,央行就对房贷风险有所警惕,121文件的出台正是这种警惕的直接反映。然而,在当时宏观经济面临伊拉克战争和“非典”双重不利因素影响的情况下,任何紧缩性的货币政策都会遭到很大质疑。121文件的警示作用基本被之后国务院发布的关于继续发展房地产业的文件所抵消。有学者回忆当时情况时表示,我们事实上是错失了一个调控良机。

   关于此次《补充通知》出台的背景,央行有关人士解释称,9月份“房贷新政”出台之后,舆论反映和关注较多的是对第二套房或多套房的认定标准。针对文件中有关规定和政策导向的不同理解,为保持政策的严肃性、有效性和可操作性,央行和银监会在反复研究并充分听取部分商业银行意见的基础上,于近日联合发布《关于加强商业性房地产信贷管理的……[全文]

以“户”为单位“第二套房”为何这样认定?

央行银监会解读为何二套房以家庭为单位认定

   为什么要以家庭为单位认定借款人房贷次数呢?对此,央行及银监会有关负责人做出进一步解释:从中国国情出发,以家庭为单位认定比较合理,而且也符合中国夫妻财产共有的法律规定,这样既与中国家庭现实一致,又有利于严格执行《通知》规定,强化宏观调控。考虑到“家[详细]

解读二套房贷"细则" 从紧货币政策又一信号

   监管部门曾要求,金融机构全年新增贷款增速要控制在15%以下,但11月末,金融机构本外币各项贷款余额为27.74万亿元,同比增长1..50%,人 民币各项贷款余额26.12万亿元,同比增长17.03%。这就对上述目标提出了考验。而11月人民币各项存款增加7023亿元,表明当前国内流动性过剩 的局面仍然严峻。因而,收紧房贷也就成为落实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的重要手段之一。 [详细]

第二套房贷认定标准出台 冲击波加倍增大

   会议要求,按照约束要硬、激励要实、责任要明、监管要严的原则,提高各项政策措施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推动节约集约用地取得明显成效。(一)严格审查调整 各类用地规划和标准。强化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整体控制作用,统筹协调各类基础设施建设规划,严格土地使用标准,切实解决用地规模过大、标准过宽、城市用地 过度扩张等问题。(二)大力提高建设用地利用效率。把空闲、废弃、闲置和低效利用的土地作为挖掘土地利用潜力的重点[详细]

二套房认定标准之争:尘埃落定

   继日前人民银行、银监会联合发布房贷新政之后,近日,人民银行、银监会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商业性房地产信贷管理的补充通知》,进一步明确新政中有关“严格住房消费贷款管理”的规定,并重点明确了第二套住房认定标准。此举也终于使有愈演愈烈之势的二套房认定标准之争尘埃落定。[详细]

经济视点:第二套房为何这样认定  

  今年9月27日,央行、银监会联合发布了《关于加强商业性房地产信贷管理的通知》。《通知》对已利用贷款购买住房、又申请购买第二套(含以上)住房的借款人,提出了较为严格的限制措施,明确要求其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40%,贷款利率不得低于央行公布的同期同档次基准利率的1.1倍。然而,究竟该如何认定“第二套房”?各家商业银行出现了分歧。

  据媒体报道,中国建设银行以“户”为单位认定“第二套房”,即如果夫妻双方中一方已通过银行贷款买房,另一方再贷款买房的将被视为“第二套房”。交通银行表示,将以“个人”为单位认定“第二套房”,即如果夫妻双方中一方已通过银行贷款买房,另一方再贷款买房的仍被视为“第一套房”。对于曾经贷款买房的借款人,如果还清了此前的房贷,再次贷款买房的仍可被视为“第一套房”。光大银行也以“个人”为单位认定“第二套房”。[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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