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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石油收购的目的 |
1、三公司合并具有多赢效果:整合之后,公司整体抗风险能力要远大于单一的一家公司,强化中石油集团对三家公司的统一管理,消除各自为政的局面,就近供应,节省成本,提高利润率;
2、规避目前行业巨大政策风险:首先,国内政策体制导致炼油、石化类公司业绩下降。其次,回购后整合三公司可绕过成品油定价体制阴影;
3、发挥中石油巨无霸优势:回购的更大目的在于迅速扩张,以形成能与世界石油巨头抗衡的实力。回购三家上市公司,可完成三个产业链整合,建立国际一流的强大的中石油集团,国内500强第一对中石油集团来讲已经实现,世界500强前5名才是中石油集团的真正目标。(阅读全文) |
| 中石油回购子公司意在A股上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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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功的条件 |
中石油持有3家上市公司股权的比例很高,只要少量的流通股股东接受要约收购,就可以满足《公司法》规定的退市条件。以辽河油田为例,只要接受要约收购的股份达到3500万股,要约收购就能生效。而对于吉林化工,只要H股收购要约生效,A股收购要约生效条件也就满足。(阅读全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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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购失败可能性小 |
香港范纪罗江律所合伙人费中明律师认为,从香港和美国的案例来看,中石油这次提出的收购计划,在股东大会上不能通过的可能性很小。一般的私有化退市案例,大股东在定案前就委托财务顾问进行市场调查,香港的机构投资者其实也就看几大投行,只要中石油的报价在其范围内就可以通过了。(阅读全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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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购案三大新看点 |
1、三家公司可能终止上市:由于中石油的收购可能导致3家公司终止上市,这在我国上市公司中尚属首次。
2、解决关联公司同业竞争新尝试:中国石油天然气提出收购方案,使被收购方丧失上市条件,又为解决关联上市公司同业竞争问题添上新的一笔。
3、深套投资者可能永远被套:如果因多数投资者接受收购而导致上市条件丧失,那么,被"套"的投资者如果不接受收购,其股票将无法交易,这样的结果就是永远被套。(阅读全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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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起市场积极反应 |
1、要约收购三公司得到投资者认可:三家上市公司的要约收购价格比方案公布前停盘价平均高出10%左右,可以预期三家公司的市场价格复盘后将呈上升趋势,直至收购方案实施时,市场价格收敛于要约收购价。
2、A股估值体系可能提升投资估值空间:从大股东中石油角度看,三家公司不是被市场高估,而是低估了。由此可能引发一场新的争论,A股的市场价值在上证指数1100点以下是否真的被市场低估了。
3、对股权分置改革的积极影响:中石油私有化方案是对目前国内证券市场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重要补充。可以预计,对于大股东实力强,持股比例高,公司发展前景好的上市公司可能会采取这种模式积极投身股改,并可能带动股指走高。(阅读全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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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是于1999年11月5日在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重组过程中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中石油集团向中国石油股份公司注入了与勘探和生产、炼制和营销、化工产品和天然气业务有关的大部分资产和负债。中石油股份公司已连续多年位于中国企业500强利润之首,2004年净利润已经突破1000亿元,达到1045亿元,是中国利税总额最大的公司,占央企利润总额的四分之一多,是国家税收来源的支柱企业。公司广泛从事与石油、天然气有关的各项业务,包括原油和天然气勘探、开发和生产;原油和石油产品的炼制、运输、储存和营销(包括进出口业务);化工产品的生产和销售;天然气的输送、营销和销售。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发行的美国存托股份及H股于2000年4月6日及4月7日分别在纽约证券交易所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挂牌上市,上市为中石油集团发展提供了强大的资金支持。2004年中石油股份的净利润率已高达26.9%,2005年将接近30%,在目前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只有2.25%且还要上缴20%利息税的情况下,30%稳得的净利率促使拥有大量资金的中石油集团迅速开展收购与回购业务,这样不仅可迅速完成产业链整合,提高公司资本利用率,高盈利期可以采取更高的财务杠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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